兌換方式
- SUPER POINT


消費者透過5家信用卡銀行(國泰世華、台新、聯邦、新光及高雄銀行)、3家行動支付(Line Pay Money、台灣Pay、Pi拍錢包)、1家電子票證(一卡通)完成綁定振興券後,自110年10月8日起在高雄「累計」消費滿5,000元後,經綁定業者認定符合資格後,即可獲得1,000元高雄券,數量有限,先開就賺。
百貨公司:當日全館「累計」消費滿5,000元即送1,000元高雄券,每人每次最高兌領高雄券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。 合作旅宿業店家:當日“住宿”消費滿1,000元即送200元高雄券,滿1,500元送300元高雄券,滿2,000元送400元高雄券,依此類推。 合作餐飲、美容美體及按摩、視聽視唱(KTV)、釣蝦業店家:「單筆」消費滿500元即送100元高雄券,滿1,000元送200元高雄券,滿1,500元送300元高雄券,依此類推。每人每次最高兌領高雄券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。 至高雄券發放夥伴店家(百貨公司、旅宿業、餐飲、美容美體及按摩、視聽視唱(KTV)、釣蝦店家業)消費符合上述條件者,現場兌換高雄券,隨換隨用。
每組抽獎序號僅有乙次中獎機會。逾期未登錄者或填入資料不正確,不具抽獎資格。(輸入發票截止時間以本網站系統主機時間為準)。 一張振興券 高雄券 商圈夜市券兌換碼 發票僅可登錄一次,請確實登錄相關資訊。 上傳登錄發票的會員,必須是自然人身分,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不得參加 發票不得有買受人統編。 發票開立之店家須為於高雄營業設立登記之店家。 本活動為鼓勵一般民眾購物消費,故公司行號因消費取得之發票,及個人水、電、瓦斯、電話費、網路費等經常性支付款,恕無法參加。 雲端載具發票只要符合本活動規範,可至財政部電子整合服務平台 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APCONSUMER/BTC201W/ 查詢發票號碼後至本網站登錄。 傳統紙本發票(長條型)因消費品項眾多致開立連續多張發票,登錄以第一張之發票號碼為準,另亦須完整保留此單筆消費之所有發票,以利中獎後之核對。 登錄發票號碼、日期、金額需與發票正本相符,請 務必保留中獎之紙本正本發票,中獎後提供主辦及執行單位方審核。 參加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。如有不實、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活動小組無法聯絡通知者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 抽獎方式以電腦系統隨機抽取抽獎序號,得獎名單以網站公佈為準。 參加本活動者,視同同意遵守主辦單位之約定事項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不得異議: (1) 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抽獎活動辦法。 (2) 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作為抽獎管理、活動通知等使用。 (3) 同意於相關平台、平面或其它媒體公佈中獎名單。 本活動若因任何非主辦單位可掌握之因素(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原因),如電腦病毒、程式錯誤、駭客、電話、技術 等,而造成本活動未如預期之規劃執行,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消費者權益、活動公平與正當性…等情事,主辦單位將保留取消、終止、或修改及暫停本活動之權利;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得獎權益之得獎者的得獎資格。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 經查若有偽造或惡意輸入不實振興券、高雄券、商圈夜市券兌換碼或發票等情事,主辦單位得取消中獎資格、刪除該民眾登錄之所有發票、取消會員資格,民眾不得異議。 參與活動之消費者,如 有違反本活動辦法,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,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,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有權利立即取消其資格,除追回獎品外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 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活動辦法有任何變更或修改,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,不再另行通知。主辦單位保留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權利,並保有最終釋義權。

